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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sung5354

《職災保險法》1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!

已更新:1月25日





一、擴大加保對象: (1)受雇於依法登記公司之勞工,不論雇用人數,全部強制納保,並自「到職日」就有保障。 (2)受雇於未依法登記公司之勞工,可自願加保。 (3)臨時工、短期工,可透過超商機台或網頁等管道加保。

二、投保薪資下限調升為基本工資(現為2萬5250元),上限提高到7萬2800元。

三、職災給付金額全面提高,災後復工亦提供補助。

四、事業單位沒幫勞工加保,若勞工發生職災,仍可依規定請領職災給付,但雇主會被處罰鍰。


與立人一起了解新法內容,維護職場環境安全又安心~


詳細內容點我看: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5426.html 資料來源:勞工保險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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