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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/5/4 電動自行車修法納管 !



外籍移工經常使用「電動自行車」代步,現在要特別注意囉!

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將電動自行車納管,修法重點帶您看~


1.電動自行車需合格掛牌才能上路。

2.應騎乘或購買有「紅色閃電合格標章」的電動自行車。

3.騎乘沒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將遭沒入。

4.擅自改裝合格電動自行車變速裝置處NTD 1,800-5,400元。

5.改裝一般裝置(如改煞車、鈴號等),也會處最高NTD 1,200元。

6.騎乘電動自行車時,應配戴安全帽,不可超速、載人或酒駕。


請各位雇主協助向移工宣導相關規範,立人關心您~


完整新聞稿:https://reurl.cc/vdba7k

多語宣傳團:https://reurl.cc/M0m3an 立人專線:(07)5562118、(02)25791516


(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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